关于杭州京越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sO0O吨水性聚氨
酯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杭州京越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由你单位上报、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京越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性聚氨酯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同意《杭州京越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性聚氨酯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
二、原则同意本项目在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桂芳桥村进行建设。项目拟投资800万元,租赁浙江临安联谊造纸厂现有闲置厂房,通过购置分散机、搅拌罐、分装罐、自动包装机等设备,实施年产5000吨水性聚氨酯砂浆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总量颗粒物为0.22t/a。
三、建设须严格落实项目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依法办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五、项目还需符合应急、能源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后方可正式建设。
六、自本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执行标准出台或修改,按新标准执行。